
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公告及通知范本 (1)外商投资企业吸收合并公告范本 北京进百有限公司(接纳方公司)拟吸收合并北京洒手有有限公司(拟解散公司),已于接纳方公司2011年07月5日获得北京昌平(指审批机关)初步同意。 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,北京进百有限公司(接纳方公司)和北京洒手有有限公司(拟解散公司)的债务由北京进百有限公司(接纳方公司)承继,本公司债权人可自2011年07月22日(指第一次发布公告之日)起九十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。 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,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。 特此公告 联系人: 北京进百有限公司(接纳方公司或拟解散公司) 2011年 07 月 22 日 |